57岁男子把一袋信件连同可引燃信件的物品丢入环保回收箱,引发火患,导致回收箱在15分钟内烧毁。男子被判入狱四个月。

被告谢健立(57岁,译音)面对一项恶作剧纵火和一项滋事打架的控状,他星期二(3月3日)承认其中一项,另一项则交由法官在判刑时一并考虑。

这起纵火案发生在2025年3月10日早上约9时35分,地点是兀兰13街第155座组屋底层。

根据案情,案发时,被告把一袋信件丢进案发地点的一个蓝色环保回收箱,并在袋内放入一件可引燃信件的物品。

这起事件发生在兀兰13街第155座组屋底层,放置在组屋楼下的回收箱遭被告纵火烧毁。(取自法庭文件)
这起事件发生在兀兰13街第155座组屋底层,放置在组屋楼下的回收箱遭被告纵火烧毁。(取自法庭文件)

回收箱在约四分钟后开始冒烟,随即起火燃烧,火苗一度窜至组屋二楼的高度。回收箱在高温下慢慢烧熔,但火仍未熄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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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市镇会工人发现火患后,提着水桶到附近取水,及时将火扑灭。

回收箱着火期间,有四名公众先后报警。消防员和警方抵达现场时,回收箱已烧得面目全非。

回收箱的重置费用约为410元,附近的墙壁和地面也因火患受损。

被告在当天下午被捕,但他不合作,还声称若警方有证据证明他纵火,就提控他。警方随后继续展开调查,直到同年9月23日完成调查工作。

控方指出,被告纵火导致回收箱在短时间内烧毁,且有很高的潜在危害,所幸有工人及时扑灭。被告事后不配合调查,导致警方额外花费六个月时间调查,促请法官判处他坐牢五个月至六个月。

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律师代表被告求情时说,案情并未显示被告有预谋犯案或刻意隐瞒,案发时在压力之下才会犯案,恳请法官轻判。